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生命工程意识、创新意识和依法抓好安全质量的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双基”工作,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求真务实、讲求实效,以点带面、从易到难,稳步进行。通过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推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促使各煤矿矿井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切实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全面提升煤矿整体素质,从根本上促进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
1.各矿井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和领导;下设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六个专业组,对本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领导、组织、检查和考核;专业组检查考核人员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施工队管理人员组成。各矿井的负责人为矿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组长,生调科、安监(通)科(站)负责日常业务和组织检查考核。
2.以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带动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先易后难、稳步实施、全面提升。
3.考核评级办法
(1)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①按照采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