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组组长工作标准
10.1 责任
10.1.1 在总工程师和生产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地质工作的技术管理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10.1.2 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和《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等规程,以及相关实施细则。
10.1.3 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矿井的地质技术管理工作。
10.1.4 当好分管矿领导参谋,负责矿井地质保安工作。
10.1.5 对上级的有关地质、水文等生产技术管理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贯彻落实。
10.1.6 定期召开地质技术分析会,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关键地质问题。
10.1.7 对负责范围内的地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提供上报的地质图纸、技术资料准确性、真实性。
10.1.8 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现场情况,研究矿井煤系地层构造和煤层的赋存情况及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
10.1.9 监督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提高资源回收率。
10.1.10 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10.1.11 搞好各项地质基础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资料,按时完成领导及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10.2 权限
10.2.1 参与编排月度、季度、年度计划及长远规划,确保计划的落实和矿井的正常接替。
10.2.2 参与审查、审批规程、措施及施工设计方案。
10.2.3 参与审查、审批规程、措施及施工设计方案。
10.3 岗位要求
10.3.1 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有从事本岗位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创新意识。
10.3.2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掌握地质专业知识,具有现场实践经验。
10.3.3 具有工程师及工程师以上职称,身体健康。
10.4 工作内容与要求
10.4.1 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地质技术管理工作。
10.4.2 深入现场调查和收集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参加重要工程地质资料的调查工作及资料审查。
10.4.3 督促、检查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的实施及防治水的总结工作。
10.4.4 督促建立健全各种地质及水文地质台帐。
10.4.5 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地质生产技术管理等文件和会议精神。
10.4.6 参加作业规程的会审工作。
10.4.7 协助总工程师及科长共同研究、分析、总结地质有关重大技术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技术政策,做到技术经济合理,密切配合生产。
10.4.8 学习推广新经验、新技术。
10.4.9 参与科内部人员分工及对下属的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