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员岗位说明及工作标准
1、岗位职责
1.1 负责牵头本部门综合计划、生产计划的制定,并掌握计划的完成情况;
1.2 负责综合统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统计报表、原始记录,按上级规定编报统计报表;
1.3 负责项目技术经济指标统计、分析、审核工作;
1.4 负责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岗位权限
2.1 监督、检查本部门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2 有权要求本部门按时提供编制计划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2.3 对本部门提供的计划方案有审核、调整、综合平衡权。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年度计划有权提出调整的建议;
2.4 有权要求本部门及时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建立健全原始记录。
2.5 有权提出制定或修订有关经营管理工作管理办法的建议。
3、上岗条件
3.1 基本条件
3.1.1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1.2 工作经验一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3.2 专业知识
3.2.1 掌握物资供应管理的理论知识,了解矿山设备的基本专业知识;
3.2.2 熟悉档案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知识。
3.3 技能要求
3.3.1 能正确理解有关矿山企业的政策、法规、规程、规范和图纸,熟悉合同管理、档案管理业务;
3.3.2 善于学习,刻苦钻研;
3.3.3 具有正确表达专业技术知识、总结技术工作的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归档文件、编写归档目录的文字表达能力;
3.3.4 能够使用计算机从事本专业管理工作。
4、工作标准
4.1 对计划工作要科学管理,及时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计划的准确性;
4.2 审核统计报表和资料,做到报出和提供的资料及时、准确、完整;
4.3 对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异常情况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咨询和整改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