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工程筹备处副主任岗位说明及工作标准
1、岗位职责
1.1 负责执行国家、地方、公司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制度及办法;
1.2 配合并协助主任对部门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在主任外出期间,代行主任职责;
1.3 协助主任对本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工作考评;
1.4 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协助主任制定不同阶段机电设备需求计划、工程计划及招投标计划;
1.5 协助主任完成项目筹备期间的合同编制、谈判及工程验收工作;
1.6 负责组织设备安装和组装的管理工作,组织制定设备组装、安装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办法;
1.7 负责设备前期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各种设备的管理制度和维修保护制度、检修规程和工作程序;
1.8 廉洁自律,不违反公司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2、岗位权限
2.1 分管领导授权后可以召开职责范围内的工程、设备招议标会议,并按工程管理办法确定相关事项;
2.2 有权召开专业性工作会议和技术研究会,有权与公司外专业部门及学术界进行专业性、技术性的工作联系;
2.3 对在装设备有技术鉴定权,对较大技术成果有组织鉴定权;
2.4 有职责范围内的单项奖励审核权。对安全生产、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有功人员有奖励建议权;
2.5 对本部职工有奖励、批评和考核权。
3、上岗条件
3.1 基本条件
3.1.1大专及以上学历,采矿或机电设备专业,经济师或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2在矿山企业从事本专业工作 5年及以上,任中层副职岗位半年以上者;
3.2 专业知识
3.2.1 掌握和理解国家方针政策,上级主管公司有关二期筹备处管理工作标准。具备编制本公司二期筹备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制订之能力;
3.2.2 掌握而其筹备管理工作中相关法律法规, 熟悉《经济合同法》 、《统计法》等主要条款和内容。具备主持编制,审核本公司二期筹备处计划的能力;
3.2.3 熟悉本公司矿山企业基本生产过程。主要设备技术规范,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了解设备使用状况,为编制二期筹备处计划提供依据;
3.2.4 熟悉矿山企业筹备管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全面掌握本部门专业管理的性质、特点、工作内容、业务流程及组织检查、考核评价标准和方法;
3.3 技能要求
3.3.1 能够具有较强的组织决策规划能力。熟悉矿山企业的二期筹备处管理工作。自身专业理论基础深厚,业绩显著,对矿山企业生产供应管理、突发事件处理具备指挥果断、协调有力、处理圆满的能力;
3.3.2 能够熟知企业管理学、市场营销学、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学、材料学和有关现代化管理知识;
3.3.3 能够具有把握公司本部门管理现状和预测未来发展的能力;
3.3.4 能够具有编制本部门活动分析报告(表)的能力,对所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方法行之有效;
3.3.5 能够使用计算机从事本专业管理工作;
3.3.6 工作业绩显著,对二期筹备处管理有突出贡献者建议可破格使用。
4、工作标准
4.1 对本部门所属各专职岗位工作人员所负责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责任清楚、管理到位、工作量化、检查严格、评价准确,达到一流矿山企业标准要求;
4.2 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关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程及规定;执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及技术标准;
4.3 认真执行设计及工程管理文件,严格控制工程标准,努力降低工程造;
4、严格执行国家及部门颁发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及其他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