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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工作部档案管理工作标准
2019-04-2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总经理工作部档案管理工作标准
(一)、档案室简介
   档案室受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工作部领导,是行使公司档案管理、档案验收及露天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职能部室。
(二)、档案室业务范围
   1、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3、负责公司科技档案、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不包括劳动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分类、统计、录入与提供利用;
   4、负责企业档案目标管理升级达标;
   5、负责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申报工作;(项目开工后6个月内报国家档案局业务指导司);
   6、负责工程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前3各月完成);
   7、负责档案提供利用工作;
   8、负责档案库房管理、档案库房安全消防管理;
   9、负责专职档案管理员兼职档案管理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
   10、负责露天煤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11、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工作月度、季度及年度档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2、负责档案保密工作;
   13、负责档案室计算机防毒管理;
   14、负责矿展室的日常接待与管理。
(三)、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矿业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档案室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兼职档案管理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2、公司档案业务归属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招聘档案管理人员及管理员。各部门指定人员兼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3、公司档案管理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档案工作制度、条例统一管理公司的档案;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参照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或本单位的档案资料;
   4、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5、公司档案管理人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月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档案管理台帐的检查,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四)、档案室职能设置
   部门主要职能,分为5个管理模块,分别是科技档案管理、文书档案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矿展室管理。
(五)、档案室岗位说明及工作标准
1、档案高级主管
   1.1岗位职责
   1.1.1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档案法规、政策、标准;
   1.1.2负责制定和修改本公司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监督实施;
   1.1.3在部长的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同时协助部长对档案室各岗位人员和工作实施管理;
   1.1.4负责对外协调、档案专项验收、项目验收等有关工作;
   1.1.5负责制定本公司档案管理标准;
   1.1.6负责对本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1.1.7负责编写本公司档案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1.1.8负责监督指导档案室全体人员做好档案库房的管理工作;做好库房的“七防”措施,达到:防火、防盗、防鼠、防潮、防晒、防虫、防沙尘;
   1.1.9负责监督指导档案室全体人员对本公司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对0-5大类档案,每年6月底前归档;8大类档案,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整理归档;9大类设备资料在设备开箱时归档;
   1.1.10负责监督指导档案室人员做好本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1.1.11负责对已超过保存期的档案,提供鉴定、销毁明细表,报请领导批准后执行;
   1.1.12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
   1.1.13负责指导各部门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移交工作。指导各参建单位做好基建工程竣工资料的制作及移交工作;
   1.1.14负责推进档案管理的现代化,组织人员进行编研工作,为档案的开发利用创造条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1.1.15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调整好科员之间的关系,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1.1.16负责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档案管理经验,端正业务指导思想,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公司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1.2、工作权限
   1.2.1有权指导本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
   1.2.2有权监督、检查部门及个人文件归档执行完成情况;
   1.2.3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要求的档案资料,并要求形成部门限期整改、移交;
   1.2.4有权按照规定及执行各类资料档案借阅工作;
   1.2.5有权对丢失、损坏和不按时归还档案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2.6有权对公司档案管理体系和项目竣工验收提出建议和意见;
   1.2.7工程建设期间,有权参与各种与工程有关的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如设备和单项工程的招标、合同的签署、设计和施工的协调会或联络会等);
   1.2.8有权参加各专项工程总体验收,并对其工程中的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文件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进行;
   1.2.9有权根据工程竣工验收情况,监督与检查各专业组验收工作完成情况;
   1.2.10有权要求各部门及参建单位按时按要求提交所需要的各种竣工资料及竣工图;
   1.2.11有权对未能按时归还档案、损毁档案和遗失档案的人员进行督促归还及考核。
   1.3、上岗条件
   1.3.1基本条件
   1.3.1.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助理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档案人员上岗证书,中专学历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
   1.3.1.2 3年及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经历;
   1.3.1.3身体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
   1.3.2专业知识
   1.3.2.1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法规和制度;
   1.3.2.2掌握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1.3.2.3了解煤矿基本建设及生产过程和主要生产设备的工作原理。
   1.3.3实际技能
   1.3.3.1能够编写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办法和标准,制定本岗位的工作计划;
   1.3.3.2能够熟练使用办公应用软件和档案管理软件。
   1.4、工作标准
   1.4.1档案工作专业名词标准;档案、档案分类、科技档案、文书档案、等;
   1.4.2代号代码标准;分类号、档号(包括全宗号、案卷目录号、案卷号、页号)等代号;
   1.4.3档案著录和目录组织标准;著录完的条目,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组织起来,还应制定目录组织起来;
   1.4.4标引语言标准;档案分类表、档案主题词表、档案分类标引规范、档案主题标引规范的执行;
   1.4.5档案收集、整理、鉴定标准;文书档案保管期限、不归档文书材料、案卷质量标准、案卷封面编目标准、案卷接收标准、案卷整理与分类标准、全宗划分标准、案卷销毁标准、保留和销毁档案的编目标准、文件、档案的规格、尺寸、表册标准等;
   1.4.6档案统计、提供利用标准;在统计的时间、周期、项目、格式以及经费开支等方面实行标准化、档案的计量单位标准。档案的提供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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