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矿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坚持党的原则和认同永煤企业文化。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责。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和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用心做事。
1.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方面决定指示。
1.3负责分管采煤专业和调度专业的“双基”建设和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要求各单位按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化规定施工。积极主动参与“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检查验收考核工作。
1.4认真贯彻“安全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规定。
1.5负责对批准后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贯彻、检查、监督、实施工作,并大力支持安全检查人员的工作。
1.6负责抓好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和“一通三防”设施的管理使用工作,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防止顶板管理和“一通三防”事故发生。
1.7经常主动深入井下,深入一线,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2个,严格现场管理,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现场靠前指挥,发现隐患及问题,安排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办法,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1.8参加轻伤及其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及其以上非人身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并参与上述事故的处理。
1.9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矿长的领导下指挥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
1.10秉公办事、公正执法、不讲人情、不看关系、不掺杂个人好恶。
1.11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别人,知过必改,有错必纠。
1.12拒腐防变,廉洁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头脑清醒,意志坚定,不受吃请,不收贿赂,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腿。
1.13严格要求自己,决不以权谋私,心胸开阔,宽容大度,不利用职权报复他人。
1.14保持良好的办公卫生环境和办公秩序,个人仪表整洁,言行文明礼貌,精神状态高昂,维护好矿区形象。
2.安全工作标准
2.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生产工作,对矿长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的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2.3具体负责组织制定生产方面有关质量管理、安全规章制度,保证落实。
2.4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安排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2.5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落实。
2.6深入井下,解决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和技术问题。
2.7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定期组织检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2.8保证均衡生产,保持正常接续。
2.9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问题;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矿长报告。
2.1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亲临现场指挥组织事故抢救,按规定参加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