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一队队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
1.2主持全队的日常工作,负责落实上级下达的工作计划,积极组织生产,保质保量完成计划任务。
1.3坚持安全质量检查制度,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除不生产,措施不贯彻不落实不生产。
1.4严格按照措施进行施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安全工作标准
2.1负责本队安全生产等全面工作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模范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原则,严格处分各种违法、违章、违纪的行为。
2.2及时向全队职工贯彻执行党的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出现的各种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追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2.3抓好宣传教育组织本队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职工自觉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技术作业规程和工种操作规程。
2.4要加强现场管理,严格工程质量标准,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
2.5合理组织和安排劳动、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不搞拼体力、拼设备的突击生产。
2.6及时组织召开队委会、班、组长骨干会,布置、检查、落实和总结本职范围内的工作。
2.7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和爱护各种设备,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
2.8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9以质量标准化工作为载体,改善职工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实现文明生产。
2.10及时审阅各工种和验收员填报的记录,搞好队务经营管理。
2.1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负责审查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并组织职工学习和贯彻。
2.12负责全队劳动力的调配,合理调整劳动组织,提高工效。
2.13积极开展“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和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区队、区队保全矿的“三保证”活动。
2.14在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并妥善保护现场,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15依靠群众抓安全,实现人人管生产,人人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