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科副科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坚持党的原则和认同永煤企业文化。在科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和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用心做事,力戒空谈。
1.2协助科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令及各项指示精神。
1.3积极主动参与“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检查验收考核,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1.4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
1.5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建议,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进行追查分析。
1.6组织安检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检查业务素质,认真开好班前会,督促检查煤矿“三大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坚守矿规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循按章办事,实施安全管理检查,杜绝“三违”。
1.7积极主动参与安全大检查,安全活动日和各类安全活动,负责收集整理安全资料及时汇报。
1.8秉公办事、公正执法、不讲人情、不看关系、不掺杂个人好恶。
1.9经常主动深入井下,深入一线,每月下井不少于14个,加强现场管理,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和落实,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不走过程,重在落实。
1.10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别人,知过必改,有错必纠。
1.11拒腐防变,廉洁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头脑清醒,意志坚定,不受吃请,不收贿赂,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腿。
1.12严格要求自己,决不以权谋私,心胸开阔,宽容大度,不利用职权报复他人。
1.13详细查阅安全检查台帐及时发现隐患,综合各类隐患及时向科长汇报,并监督检查整改。
1.14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脱岗、串岗、离岗。
1.15保持良好的办公卫生环境和办公秩序,个人仪表整洁,言行文明礼貌,精神状态高昂,维护好矿区形象。
2.安全工作标准
2.1协助科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令及各项指示精神。
2.2参与“双基”建设、安全程度评估、“五优”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及本质安全管理矿井建设,积极检查验收考核,按时上报。
2.3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审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
2.4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建议,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进行追查分析。
2.5参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专业隐患排查、安全活动日等各类安全活动,负责收集整理安全资料及时汇报。
2.6督促检查煤矿“三大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2.7经常深入井下,深入一线,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