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是矿井高产稳产的前提条件,必须秉承“制度至上,精确执行”的管理理念,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模式。
1.2贯彻执行《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测量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和上级有关指示决定。
1.3按时参加每周一15:30的矿长安全办公会。
1.4按时参加每周五14:00的矿长安全办公会,对分管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5按时参加每天7:40的生产调度会,值班按时参加19:30的生产分析会,掌握分析井下现场动态,及时指导部署现场安全生产。
1.6协助总工程师主持每周四的防治水工作例会,对上周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意见,对下周的工作进行安排。
1.7积极深入现场,熟悉了解井下情况 ,检查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隐患,现场解决防治水工作遇到的各种问题,认真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1.8按时参加矿上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2.安全工作标准
2.1主持编制审查矿井年度、月份防治水计划及矿井水害的预测预报,做到切合矿井生产实际,对矿井安全生产起到指导作用。做到及时、准确。
2.2主持编制审查矿井各类防治水方案并监督实施。
2.3负责组织防治水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审批,保证24小时内完成措施的审批工作。
2.4指导矿井地质、测量、储量管理工作,对地质“三书”、储量报表审核把关。
2.5参加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和季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补充修改并协助实施。参与相关作业规程的会审。
2.6对探防队的技术工作进行指导。
2.7对地测防治水的质量标准化进行检查,保证地测质量标准化工作在集团公司评比中位于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