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协助矿党委书记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指令,营造安全文化范围。
1.2协助矿党委书记对广大党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安全管理水平。
1.3负责对违章违纪的党员进行教育和批评,对严重违章的党员督促予以党纪处理。
1.4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安全培训,促进党员干部安全工作作风的转变。
1.5参与重大事故的追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6深入井下监督检查各种措施、规程的执行情况,对不能认真执行措施规程的党员干部要提出批评和教育,严重的或造成事故的要给予党纪处理。
1.7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宣传贯彻法制教育,提高职工的警惕性和法制观念。
1.8负责组织对各要害部门人员进行审查,负责组织编制防火措施,督促检查落实。
1.9负责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责成有关部门解决。
1.10不定时组织相关科室对矿井进行全面的劳动纪律大检查,对检查出的“三违、三松”人员的处罚情况进行监督。
1.11经常性地了解员工思想动态,确保矿井的稳定。
2.安全工作标准
2.1及时传达上级党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指令,做到上情下达。
2.2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安全素质培训,把安全素质纳入党员评先评优工作。
2.3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违章、违纪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2.4全过程监督各类安全事故处理情况,确保安全事故处理公正、公平。
2.5定期开展普法教育,及时通报周边治安状况。
2.6按照灾害预防计划督促检查消防工作。
2.7按照组织程序,定期对要害部门、关键人员进行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