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元。
71. 装好炮未放在未交接清楚就离开现场的,罚款100元。
72. 迎头堆积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爆破的,罚款100元。
73. 炸药和雷管未分开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的,罚款100元。
74. 炸药和雷管专用爆破材料箱未加锁的,罚款100元。
75. 爆破材料箱放在警戒线以内的,罚款100元。
76. 雷管炸药帐物不相符,领退手续不齐全的,罚款100元。
77. 安全监控系统中一个及以上分站运行不正常未及时汇报处理的,罚款100元。
78. 监控断电范围设置不符合现场实际的,罚款100元。
79. 监控管理牌板填写内容与现场不符的,罚款100元。
80. 监控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等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元。
81. 监控系统不能实现故障闭锁的,罚款100元。
82. 瓦斯传感器安装地点不当的,罚款100元。
83. 采掘工作面不执行综合防尘措施施工的,罚款100元。
84. 未执行防尘冲刷制度,造成巷道煤尘堆积、飞扬的,罚款100元。
85. 通风设施建立种类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罚款100元。
86. 井下出现单道风门或单道调节风门的,罚款200元。
87. 发现瓦斯异常地点未及时汇报及采取措施的,罚款100元。
88. 建密闭墙没有做到切断电源、管路和轨道等导电体的,罚款100元。
89. 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风门无反向风门的,罚款100元。
90. 永久通风设施墙体厚度小于0.5m的,罚款100元。
91. 用风地点风速不符合《规程》的规定的,罚款100元。
92. 局扇出现循环风的,罚款100元。
93. 巷道出现厚度超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