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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专业严重“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
2019-04-2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掘进专业严重“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

  1. 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护材料的,罚款500元。

  2. 施工三、四叉门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措施未审批施工的,罚款500元。

  3. 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没有配备专用敲帮问顶工具的,罚款300~500元。

  4. 没有临时支护材料和不使用临时支护的罚款300~500元。

  5. 锚杆支护巷道没有监测工具或监测工具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罚款100-500元。

  6. 锚杆支护及锚喷支护巷道截短锚杆、锚索的、偷工减料的罚款500-1000元。

  7. 从已支护巷道盗用支护材料的罚款500元。

  8. 掘进工作面过断层、破碎带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措施不按规定支设的,罚款500-2000元。

  9. 喷浆机没有停电闭锁,手或工具进入喷泵机内的,罚款500元。

  10. 斜巷内悬勾装卸,绞车司机离岗的,罚款500元。

  11. 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支护形式的,罚款500-3000元。

  12. 倾斜巷道没有按规定安装防跑车装置的,罚款500-1000元。

  13. 巷道的钢丝绳托绳辊失效不灵活、设置数量不足、罚款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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