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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管理标准
2019-04-2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一个人。

(5)记账凭证、账表的打印。凭证输入员确认记账凭证无误后,打印出来按凭证传递程序交凭证保管员保管;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打印输出,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

(三)计算机软件硬件管理

1.计算机软、硬件管理

(1)财务用计算机应做到专机专用,不能用于做其他非相关工作。

(2)除被允许操作财务软件的人员和系统管理员外,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会计电算化用计算机。

(3)每次使用计算机必须使用不间断电源(UPS),以避免意外断电造成会计数据的丢失,影响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4)禁止在财务专用计算机上使用外来软盘,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以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

(5)使用上、下级送来的数据盘之前,必须先进行检查计算机病毒的工作。

(6)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硬盘中的系统软件和会计软件。

(7)严禁随意拆卸微机部件,严禁在通电的情况下拔插各种电缆线和信号线。

(8)键盘操作应轻而有效,严禁大力击打键盘。

(9)定期对微机运行的环境(如:电源、温度、湿度、电磁场等)进行测定,保证机房内的各种设施正常运转。

(10)上机人员要珍惜、爱护磁盘,不许折叠、挤压,不要用手触摸磁盘的暴露处,并防止磁盘磁化、潮湿和积尘,以确保磁盘上所存程序软件的完好无损。

(11)对一些特殊或需保密的软件,要进行严格的专项管理,非指定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计算机软、硬件维护

(1)为保障电算化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经常性的系统维护,一般情况下每周全面检查一次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并做好检查记录,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在设备更新、扩充、修复后,由系统维护人员实施安装和调试,直至运行正常。

(3)在系统发生变化时,随时做好适用性的维护工作。

(4)系统中的会计数据需要每天进行备份,月底应对会计核算数据做完备份并传送给集团公司电算化中心服务器。

(5)在系统运行过程中,计算机软件和硬件发生故障和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进行故障分析,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排除故障并维护系统正常运行。

(6)计算机硬件发生故障时,如果没有能力维修,应及时与维修单位取得联系。

(7)财务软件运行发生错误时,如无法处理,应及时与财务软件开发商取得联系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8)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软件的保存情况及完整性进行检查。

3.会计数据的安全维护

(1)必须经常进行备份工作,以避免意外和人为错误造成数据的丢失。定期对计算机内的会计资料在计算机硬件和移动硬盘中进行备份,每年终了必须将所有账套数据刻入光盘,切实保证核算资料的安全完整。

(2)需要做备份的内容,是能够完全恢复会计系统正常进行的数据资料,一般包括系统设置文件、科目代码文件、期初余额、文件、凭证,各种账簿、报表及其他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

(3)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备份盘应该定期复制, 以保证数据没有丢失。

(4)系统维护一般由系统维护员或指定的专人负责,数据录入员、操作员等其他人员不得进行维护操作,账套主管可进行操作维护但不能执行程序维护。

(5)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及其备份和作为会计档案资料打印出来的各种凭证、账册、报表,应按有关财会制度使用和保管。

(6)由计算机打印输出的会计资料发生缺损时,应该补充打印,并由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并需财务主管签字认可。

(7)系统管理员负责对财务用服务器以及财务软件进行加密,防止非法操作或误操作。

(8)计算机内不得存有破译密码的软件,密码应作为秘密档案保存,密码的修改严格按权限执行。

(9)机内凭证及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报表、应视同会计资料做两套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分别存放保管。

(五)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

1.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其它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形式的会计数据等,会计数据是指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

2.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是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由专人负责并建立健全借阅手续。

3.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必须有财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

4.作为档案管理的各类软件、磁盘,应分别进行编号建卡存档保管。对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需对存档的资料进行复制的,应报经财务主管批准。

5.存放在计算机上的各类应用软件和数据文件,也是本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6.通用会计软件、定点开发会计软件、通用与定点开发相结合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至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7.各类会计档案的出借,均需经过财务主管审批同意并签章。未经财务主管同意,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档案资料。

8.任何人不得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损数据文件、账册、备份磁(光)盘和装有会计数据的计算机系统,否则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信息传递

(一)本标准输入信息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及规定;会计电算化操作系统;用友会计软件。

(二)本标准输出信息

计算机硬盘、光盘(磁盘)双重备份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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