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小家”创建管理标准
QG/XQ0507-2009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工小家”创建内容、功能信息传递、评价、考核,,适用于“职工小家”创建管理的实施与考核。
二、标准内容
(一)创建职工小家
1.创建重点
“职工小家”创建工作的重点是矿属各区队。
2.创建程序
(1)工会制定“职工小家”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统一开展创建活动。
(2)各区队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按照“职工小家”考核标准开展工作,各支部书记要不定期进行自查,并及时上报创建“职工小家”材料及审验报告。
(3)创建领导小组将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及时协调、指导创建活动的开展,符合条件的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考核验收并上报集团公司工会。
三、信息传递
(一)本标准本标准输入信息
各基层工会每半年“职工小家”建设自查报告。
(二)本标准本标准输出信息
“职工小家”建设自查报告。
四、标准考核
(一)考核机构
成立“职工小家”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工会办主任、女工委员会主任以及各系统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办公室主任由工会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职工小家”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等事宜。
(二)考核方式
1.考核采取日常抽查和季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各区队监督检查职工小家创建情况,并查看文件、资料、档案及公开栏、宣传栏等建家情况。
2.各单位要不断创新职工小家建设内容,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提升建家综合水平,各支部书记作为各系统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开展建家工作经验交流活动。
3. . 取得上述荣誉、由矿研究另行出台奖励政策,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4.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按照考核标准(附件)进行考核,达到90分以上的单位上报集团公司工会来矿验收,合格后集团公司工会授予“职工小家”称号。
附件1
“职工小家”考核标准
(软件部分,共100分,占总分值的70%)
项目 考 核 标 准 扣 分 要 求 标准分
安全之家20分 1、积极开展群众性安全思想教育和群众安全监督活动,做到有制度,有方案,有记录,有落实,且效果良好。 发生轻伤事故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