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乘人装置管理标准
QG/XQ0314-2009
一、制定依据
本标准依据以下规范的相关条款制定:《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管理标准》、《矿井轨道运输管理标准》等。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架空成人装置乘坐、日常操作、维护与保养内容,适用于架空乘人装置的使用过程管理。
三、标准内容
(一)矿架空乘人装置乘坐规定
1.乘车人员必须服从架空乘人装置管理人员指挥。
2.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期间,巷道内严禁行人。
3.乘坐人员必须到指定的有明显标志的区域内上、下车,严禁超位乘车。正常行车期间,不得在中途上下车,若中途突然停车,不得随便下车,要听从管理人员指挥。
4.听到开车预警信号后,乘人装置即将启动运行,做好乘坐准备,乘人装置运行平稳后方可乘坐。
5.乘车时必须按一定的距离(约10m)有序地挂上活动吊椅乘坐,保证乘车安全。下车时取下活动吊椅并置于指定位置。
6.乘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杆,跨坐在吊椅座板上,然后双足置于脚踏杆上;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下车时,先双足触地,站立保持平衡后,双手松开吊杆离开。
7.乘坐过程中,不得左右摆动吊椅,上下乘车人员途中相遇时,不得相互寒暄、握手等;到下车点必须及时下车,禁止越位下车。
8.乘坐过程中,精力集中,若途中发现紧急情况需要停车时,可拉动沿线设置的小钢丝绳上的拉线急停开关,使乘人装置停止运行,然后下车,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乘坐。无危险情况,乘车人员不得拉停沿线急停开关,不得触碰机头、机尾越位开关等设施。
9.设备正常运行时,禁止触动尾架上的钢丝绳寿命极限保护开关、重锤下限位保护开关以及上变坡点捕绳开关。
10.乘车人员随身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m,重量不得超过20kg,携带物品不得拖地运行,乘车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有毒等危险品。
11.乘坐人员要带好随身物品,防止乘车时物品坠落或挂扯到周围物体。
12.严禁下列人员乘坐架空乘人索道:
(1)携带爆破物品的;
(2)携带钢丝绳、铁丝、电缆、链条等不符合规定物体的。
13.不符合乘车规定人员通过巷道时,由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停车后集中通过。
14.乘坐人员下车后应将吊椅悬挂在指定地点,发现不摘吊椅或将吊椅乱放的,将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每人次罚款100元,造成吊椅损坏的罚款500元。
15.乘坐人员违反本标准,对本人按照违章交安检科处理,并对所在单位正职每人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6.乘车时间由矿调度室结合相关区队生产时间规定,并以书面形式下达。
(二)矿架空乘人装置日常操作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专业技术培训且有由安全监察部门签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否则不能从事矿用架空乘人装置的操作和维护工作。
2.每次开车前必须进行一次开车检查,具体检查内容:
(1)各部位连接螺栓是否松动,防爆设备是否能可靠防爆;
(2)减速机润滑油,制动器液压油是否足量,有无漏油和渗油等现象;
(3)制动器的制动闸瓦是否在正常位置上,摩擦表面是否完好,有无油污,制动衬垫厚度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4)启动系统,检查制动器、电动机及减速机等设备运转的响声是否正常,各种安全保护实施及信号报警系统是否安全可靠。
3.每日开始运行前,要对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并在无负载的状态下进行一次空载试车,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运送人员。
4.选择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行方式:连续运行或断续运行。
5.等待开车指令,准备开车运行。
6.接到开车指令后,首先按下“开车预警”按钮,电铃警示准备开车。
7.按下“启动”按钮,信号预警准备开车,预警5秒钟后制动电机自动启动,制动电机启动3秒后索道装置电机自动启动;此时预警信号停止,同时显示窗口显示索道装置运行方式及相应的参数。
8.每次开车运行,运输队应在各上下人车场设专人管理维护乘人秩序,协助督促摘挂吊椅,提醒准备乘坐的人员,要等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平稳后方可乘坐。
9.在轨道运输斜巷安装架空乘人装置,绞车与架空乘人装置之间必须设置可靠的电气闭锁,确保架空乘人装置和绞车不能同时启动,并在操作规程中详细说明操作方法。
(三)矿架空乘人装置维护与保养
1.架空乘人装置运行一段时间后,各机械联接部分可能会出现松动(特别是新安装的部件)及易损部件磨损严重等现象,因此需要定期对相关部位及相关部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磨损超限的易损件及时更换。要求每天对易松动部位和易损件进行一次检查,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修。
2.驱动部分
检查架空装置电机固定是否牢固,连接部件是否松动。
3.基础及钢架结构
观察混凝土基础是否牢固可靠,未出现开裂现象;检查钢架结构有无扭曲变形,螺丝紧固是否有效。
4.驱动轮
(1)驱动轮轮衬磨损余厚应小于原厚度的1/3,否则应及时更换轮衬;
(2)轮缘、辐条无裂纹、变形、键不松动、紧固螺母无松动;
(3)驱动轮转动灵活,无异常摆动和异常声响。
5.制动闸
(1)制动闸杠杆系统动作灵敏可靠,销轴不松,不缺油;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
(2)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大于2.5mm,制动闸瓦与闸轮紧密接触,有效接触面积不小于设计的60%;
(3)闸带无裂纹现象,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闸轮表面沟痕深度不大于1.5mm,沟宽总计不超过闸轮有效宽度的10%。
6.迂回轮
(1)轮衬磨损余厚应小于原厚的1/3,否则应及时更换轮衬;
(2)轮缘、辐条无裂纹、变形、轴不松动,紧固螺母无松动;
(3)迂回轮转动灵活,无异常摆动和异常声响。
7.张紧装置
(1)能够随时灵活调节运载钢丝绳在运行过程中的张力,活动部位移动灵活,活动滑轮上下移动灵活,不卡轮轴,轮轴不歪斜;
(2)重锤上下活动灵活,不卡不挤不碰支撑架,配重安全设施稳固可靠;
(3)滑动尾轮架距滑动导轨的极限位置不小于500mm,否则要考虑更换钢丝绳;
(4)收绳装置灵活可靠。
8.吊具部分
(1)各部件齐全完整,螺丝紧固有效,无开焊、裂纹或变形;
(2)锁紧装置齐全,有效,无变形;
(3)摩擦衬垫固定可靠。
9.轮系
(1)所有的托、压轮应转动灵活、平稳、不晃动;
(2)轮衬贴合紧密无脱离现象,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5mm;
(3)托轮架稳固,无弯曲变形及位置偏移等现象;
(4)各部件联接螺栓紧固有效,焊缝无开裂现象。
10.钢丝绳部分
(1)钢丝绳运行应平稳,速度正常,否则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每班对钢丝绳进行检查,钢丝绳一捻距断丝不超过10%,磨损锈蚀不超过其使用寿命极限,否则应及时更换钢丝绳。
11.电控及信号
(1)经常检查电气开关,确保电气开关动作可靠;
(2)声光信号完好齐全,报警信号灵敏可靠。若发现信号异常禁止运行,必须及时修复后方可运行。
(四)其他
1.巷道倾角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蹬坐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7m,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m/s,乘坐间距不得小于5m。
2.驱动装置必须设有制动器,必须保证安全可靠。吊杆和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严禁自动脱扣。在下人地点的前方,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
3.运输队负责架空乘人装置的日常运转、维护保养工作。在架空乘人装置投运期间,运输队要做好人员乘坐的指导管理工作。
4.运输队必须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