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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煤矿习惯性规章的原因及对策
2019-04-25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安全监察人员在场时倍加小心,按章操作,离开时,违章蛮干。由于班组长和职工相互保安,相互监督的意识差,久而久之形成了“违章现象都知道都不管”,得不良习惯。
  ③故意性。习惯性违章,并不都属于无知,而且在某种思想的支配下明知故犯。班前会,安全教育规程培训活动,领导一讲安全就心烦,认为都是老一套,认为天天都是老一套,把规程、纪律看成是束缚自己手脚的条条框框,产生了一种逆反心理。出现事故,对规程规定,安全管理制度都知道,就是在操作中不按规程去做,明知故犯。
  ④随意性。违章人员法制规程观念淡薄。安全技术知识掌握得少,自我保安意识差,存在着侥幸心理。在行为上表现出随意性,按自己的意志行事,不考虑后果,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⑤隐蔽性。“三违”本身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三违者往往是不公开的,多数是背着领导和安检人员的监督暗暗的行事,其本质是虚伪的,行为是隐蔽的,抓时机钻现场管理松懈,监督检查不严和时间差的空子。利用多数手段为自己打掩护,所以有的违章现象,在不出现事故时,有时很难发现。虽然在查处惩处“三违”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仍有一部分仍未发现而“漏网”。
  ⑥腐蚀性。“三违”在某种程度上可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收获,有的管理者在考核职工的岗效时,口头上是坚持“安全第一”实际是还是把生产任务完成得好坏作为硬指标,只看结果不看操作过程和管理过程,以完成任务的好坏来评价某班组和个人,使对个别安全意识薄弱者,具有很大的诱惑力,导致“三违”屡禁不止,同时又影响了周围的职工,特别是个别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和腐蚀性更大,生产任务完成好并不是必须违章,而各别人属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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