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内多提取安全费用并依法监管,制定安全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规章,建立由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联合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建议煤炭企业应从以下三方面加大投入:一是要建立健全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广泛使用瓦斯自动检测仪,这是防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的重要现代化装备;二是采用新型支护材料,同时不断改进支护方式,减少和避免冒顶事故;三是尽可能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提高装备水平。
对超能力、无能力煤矿及整体承包的国有地方煤矿,建议安全监察机构进行重点监察,规范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核定标准,定期对煤矿生产能力进行核定,为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提供依据。进一步加强小煤矿的整治力度,对高瓦斯或煤与瓦其突出矿井及有其它自然灾害严重的煤田,应明令禁止小煤矿开采;对非法开采,越层越界的开采问题,应采取强硬措施彻底清查;对非法违规开采的小煤矿,实行最严格的关闭政策,坚决遏制“违章”、“违法”开采。
3、加强煤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近年来,一些煤炭院校生源匮乏,9 7 3 12 4 8 : 来源:安全文化网
多数学生不愿学习矿井专业,多数煤炭企业技术人员已经断档,煤矿日常的技术工作,技术装备、安全仪器的作用和维护都存在困难,更谈不上安全设施的改善和技术改造。那么怎样加强煤矿专业人才建设?我认为首先应改善煤矿技术人员待遇,打破论资排辈的陈规陋习。在分配上,应适当向技术人员倾斜上,大幅度提高业务技术骨干和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的收入,要充分尊重和发挥技术人员在生产中的作用,赋予他们支配与职务相适应的人力、财力和权力,做到权责统一。
4、全面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现今煤炭企业的职工,大多是农民工、轮换工、合同工、协议工和临时工,他们文化水平低,又没有专业技术,缺乏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观念,不能适应高强度的集约化、机械化采煤作业。特别严重的是某些地方煤矿经营决策者往往都是农民出身,在实行矿长负责制后,很容易急功近利,缺乏从后劲着眼的人才培训如储备战略。针对上述问题,首先,应严格用工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培训、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