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活动制度、安全目标及经济考核办法等。但大多数矿山开矿就是为了赚钱,重生产轻安全现象比较普遍,对制定各项制度存在应付态度,能不制定就不制定,更谈不上健全了。另一方面是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力。虽然,有的矿山制定了生产规章制度,但多数只是“墙上挂挂,不当真话”,仍我行我素,有的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上级的安全检查搞临时突击应付,或“虚心接受,坚决不改”,违章操作现象屡有发生,有的进宕上班不戴安全帽,有的上宕作业不系安全绳,有的爆破时导火索长度不足1.2米,有的爆破后不清宕等等。当问及从业人员这样安全吗,大多数持无所谓态度,或认为按制度办事太麻烦,或认为开矿山本身就是靠“运气”等等。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小心,按不按规定操作关系不大。
4、法制观念淡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办法》,对街道个体矿山企业生产已作了明确规定,但由于缺乏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依法治矿的必要性认识不足,从而造成两法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尚未在各矿山企业完全落到实处。有的人错误地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只要是自己的山,自己地界里的矿产资源就是自己的,办矿可以不经任9 7 3 123 4 8 : 来源:中国安全天地网
何审批手续,可以不受任何部门管理,想怎么开采就怎么开采;有的认为,只要自己按要求交纳各项规费,至于矿山管理那是自己的事,没有必要受那么多条条框框的约束;有的认为,反正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