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1.安检员负责人员撤出工作。
2.充灯房、监控中心在核实人员全部撤出后,向反风指挥部汇报。
管理措施:
安监处处长监督检查撤人情况,人员未全部升井不得反风。
主要通风机司机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危险源:
1.未按反风指挥部总指挥指令要求时间进行反风
2.汇报不及时
管理标准:
1.反风指挥部向调度员下达命令,主要通风机司机在得到调度指令后,方可对主要通风机进行正风操作。
2.反风指挥部向调度员下达命令,主要通风机司机在得到调度启动指令的情况下,方可对主要通风机进行启动操作。
管理措施:
安监处、通风科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未得到调度指令对主要通风机进行正风操作,要立即制止并对主要通风机司机进行处罚。
排放人员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标准:
1.排放瓦斯要有专门措施并经总工批准,措施中明确规定排放方法,流经路线,禁止采用“大处理”或“一风吹”。
2.排放结束后瓦检员必须检查并确认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3.在排放瓦斯全过程,瓦检员必须检查并确认回风流中与全负压风流混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0%方可停止排放。
管理措施:
1.排放瓦斯小组正、副组长对瓦斯排放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规定排放立即制止。
2.排放瓦斯小组在瓦斯超限时应立即组织按措施排放,若未排放或排放不及时要严肃追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