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未能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消除各种隐患。企业外部管理的失误主要体现在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自身建设尚有不完善之处,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管理乏力、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从而难以充分发挥其监督和管理的作用。
2 1 2 直接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物的不安全因素是我国煤矿事故的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促成物的不安全因素,而物的不安全因素又会在客观上造成人出现不安全行为的条件。同时,物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共同作用的结果,客观上一经出现隐患,人主观上又表现了不安全行为,就会立即导致事故的发生。
2 1 3 间接原因
煤矿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包含:井下生产作业系统、地面操作指挥系统、外在环境系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等的相互影响。如煤矿瓦斯大;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照不良、噪声过大、通风不畅等。另外,一些煤矿企业为提高产量,盲目增设作业面,造成矿井整体布局不合理作业环境复杂,一旦发生事故,工人难以迅速撤出矿井救护队也难以实施有效的应急救援,往往造成事故损失扩大化。同时,我国小煤矿、小矿井分布多,乱挖滥采象比较严重,使煤矿作业环境进一步恶化,煤矿事故发的概率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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