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健康安全常识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组织全部管理体系中专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制度、程序、过程和资源。 2、职业健康安全 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3、安全 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4、事故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5、危险源 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6、事件 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7、风险 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8、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9、可容许风险 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10、重大危险源 通过风险评价,确定的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的危险源。 11、职业病 是指企业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12、职业健康一般性预防要求 (1)凡是接触及从事粉尘、有毒有害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并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复查和职业病普查。 (2)当被查出有职业中毒病症或已患有职业病时,在采取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