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措施经费的筹措可从如下渠道或方式考虑: (1) 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一段时期,国家曾经规定企 业母年从更新改造费用中按一定比例提取; (2) 推行新财会制度后,企业可按安全设施的固定资产规模,根据折旧机制提取; (3) 目前我国一些行业按企业产值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按产值的3‰~8‰提取; (4) 按产量单位比例提取,如煤炭行业按吨煤单位提取; (5) 利用保险投保与预防相结合的机制,从保险金中提取一声比例投入企业进行事故预防,如按投保金额的10%~15%返加企业用于安全措施费用; (6) 建立安全生产基金,利用增值机制筹措安全生产经费。 进入21世纪,企业应该从走内部挖潜和适当扩大投资规模相结合的路子,逐步转向强化安全卫生投资的良好循环。即:在近期内安全生产投资水平在保持现有的规模的基础上,适当加大投资力度,遵循其增长与社会经济增长速度同步的原则,逐步使安全生产投资达到GDP的1.5%(20世纪末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发达国家高达3%),同时改进安全生产资金的管理方式,调整目前企业安全生产投资的结构。为了保障有效安全措施费用,需要统一认识,推行安全经济科学管理,落实投资政策,并采取具体的措施,如:推行二类以上危险行业生产投资项目论证报告中的“安全技术经济保证措施”专篇制度;坚持执行生产投资项目的“三同时”政策;推行企业安全设旅、设备的专门折旧机制,折旧经费专款专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划归安全技术部门作为事故预防措施费用统一管理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与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的投资比例结构逐步从2:1过渡到1:1;坚持更新改造费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提取办法和原则;利用工伤保险机制与事故预防相结合;在安全管理中,应该加强安全经济管理,应该制定相应的政府法规和落实相应的管理政策;推行安全会计制度;完善安全经济统计;进行安全卫生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评价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