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毛占宇) 2015年1月27日,广州市黄浦区原副区长温旭春因受贿罪,被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法制晚报》记者从中发现了一起“案中案”:一林姓商人拿下了可以净赚1000多万元的项目,为了表示感谢,该人拿出100万元,找人托关系为温旭春“跑官”。
最终,官没跑下来,其中的50万中间人还不想退了。
副区长郁闷 上面没领导关照
2003年,建筑商林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温旭春。之后,为了和温旭春搞好关系,请他给予关照,林某先后在2004年中秋节、2005年春节、中秋节和2014年春节共送给他2.5万元,温旭春也关照了其几个项目。
“2011年12月,在温旭春的关照下,我承揽了黄埔区南岗污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