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集团公司通风处便函
潞矿通办便字[2016]31号
关于进行2016年三季度矿井瓦斯治理核心指标、瓦斯抽采考核及瓦斯超前治理验收的通知
公司所属高瓦斯、突出生产矿井:
依据潞矿通字〔2016〕125号潞安集团关于下发《矿井瓦斯治理核心指标及考核办法(试行)》、潞矿通字〔2016〕24号《潞安集团关于开展“安全高效抽采年”活动的通知》及潞矿通劳字〔2014〕454号《潞安集团公司瓦斯超前治理评价机制及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集团公司定于2016年9月26日~9月30日对各矿进行三季度考核验收,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验收安排
1、验收组织机构
负责人:赵文才 赵栋 张永斌
成 员:通风处10人、瓦斯研究院2人参加考核验收。
2、检查时间及人员分组安排见下表:
| 分 组 | 检查时间 | 被检矿井 | 验收内容 | 参检人员 | 联系人 |
| 第一组组长赵 栋、张永斌 | 9月26日 | 漳 村 | 123 | 姚理忠崔路俊李 超王 南瓦斯院1人 | 闫沁阳 |
| 9月27日 | 余 吾 | 123 | |||
| 9月28日上午 | 司 马 | 12 | |||
| 9月28日下午 | 古 城 | 123 | |||
| 9月29日上午 | 郭 庄 | 123 | |||
| 7月29日下午 | 夏 店 | 123 | |||
| 7月30日 | 常 村 | 123 | |||
| 第二组组长赵文才 | 9月26日 | 王 庄 | 123 | 赵锦刚宋爱伟暴庆丰刘 晴瓦斯院1人 | 朱加锋 |
| 9月27日 | 高 河 | 123 | |||
| 9月28日 | 五 阳 | 123 | |||
| 9月29日上午 | 祥 升 | 123 | |||
| 9月29日下午 | 麦 捷 | 12 | |||
| 9月30日上午 | 李 阳 | 123 | |||
| 9月30日下午 | 一 缘 | 123 | |||
| 潞宁、温庄随后根据安排另行验收。 | |||||
注:一、检查内容:检查内容栏中1代表瓦斯治理核心指标验收;2代表抽采验收;3代表超前治理验收。
二、检查时间:每天八点新股份楼下出发(第二组9月28日下午直接从五阳前往寿阳,9月29日下午从寿阳返回李阳)。
二、考核验收内容
1、瓦斯治理核心指标验收:
对照潞矿通办便字[2016]19号修订后的《潞安集团公司矿井瓦斯治理核心指标考核表》对各矿进行考核评分。
2、瓦斯抽采考核验收:
(1)落实各矿三季度基础瓦斯抽采指标、高效瓦斯抽采指标工作完成情况;按照《潞安集团关于开展“安全高效抽采年”活动的通知》进行考核评分。
3、瓦斯超前治理评价考核验收:
(1)根据《潞安集团公司瓦斯超前治理评价机制及考核办法(试行)》精神,对矿井《瓦斯超前治理预评价报告》及《瓦斯超前治理工程平面图》进行审核。
(2)核对《瓦斯超前治理预评价报告》基础信息,确认矿井瓦斯超前应治理煤量、实际治理煤量、实际治理当量煤量。
(3)核查矿井瓦斯超前治理评价指数的计算过程、指数变化原因,确认矿井季度瓦斯超前治理评价指数。
(4)收集矿井季度矿井《瓦斯超前治理预评价报告》及《瓦斯超前治理工程平面图》,汇总矿井瓦斯超前治理模式、经验、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相关要求
1、考核验收采用地面资料核查与井下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矿要提前做好相关内容准备材料。
2、各瓦斯抽采矿井将考核验收所需测量工具准备齐全,并安排有关抽采参数观测人员携带观测工具配合工作。
3、各矿对照检查内容提前将检查所需各项图纸、台账、记录、报告等准备齐全备查。
4、各小组联络人负责本组参检人员召集、提前联系被检单位、安排检查地点等事宜。需调整检查时间的单位提前2天与小组联络人联系。
联系人:
第一组: 闫沁阳联系电话:15135588273
第二组: 朱加锋联系电话:15135500021
特此通知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风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