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月17日,公司党委出台了《党组织定期研究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以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对安全重大事项的研判、指导作用。
制度明确,每季度末次月中旬以前召开例会,遇有重大安全任务或特殊情况,由安全管理部门提请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同意临时召开。要求公司党委委员,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党委工作部负责人参会。根据会议研究内容,也可指定相关人员参会。
例会主要对上季度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季度安全工作计划,上季度“六位一体”齐抓共管安全工作概况及下季度工作思路进行研究;审议安全工作制度和办法;研判安全形势,对安全重要工作作出指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