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易地扶贫搬迁830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到3.1%……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与此同时,随着脱贫攻坚进入后半程,部分地区基层矛盾凸显。距离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仅剩下不到3年时间,脱贫攻坚既要解决好影响脱贫效果的突出问题,也要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这项长期历史性任务有效对接。
“给”出来的社会矛盾
半月谈记者在基层调研时发现,近年来,全党全社会扶贫投入力度前所未有,脱贫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但一些深层次矛盾和倾向性问题不容忽视。
政策待遇相差大,导致结下“梁子”。在西部某地,一个三口之家的贫困户可以享受的扶贫政策有:易地搬迁一次性补助7.5万元、教育补助750元至6000元、产业奖补2000元至5000元,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还可享受产业发展3年贴息贷款5万元,等等。这些政策性收益无疑具有很大吸引力,也让不少未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非贫困户十分羡慕,导致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结下“梁子”,引发不少争端。
基层不乏这样的例子:同户分家的两兄弟,哥哥勤劳苦干,常年在外务工也盖不起一套房子,而生性懒惰的弟弟却因为当上了贫困户,近乎无偿地获得一套住房。这种现象在基层导致一些群众的不满和怨气。
贫困村“吃好了”,非贫困村“吃不着”。在一些欠发达地区,贫困村与非贫困村收入相差并不是很大,但两者得到的来自政府的投入却差距很大。西部某地市2017年平均向每个贫困村投入600余万元,非贫困村基本没有这些投入。实际上,在该市贫困总人口构成中,有68.6%贫困人口分布在855个贫困村,31.4%分布在917个非贫困村。由于连续数年对贫困村集中投入,个别“吃好了”的贫困村整体条件已经超出非贫困村,导致“吃不着”的非贫困村干部群众意见较大,有的联名上访,要求享受同贫困村相当的基础设施投入政策。
干部严把关、务实干,却两头不落好。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基层干部在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上必须严把关口。一些群众争当贫困户,脱了贫又不愿退出,当个人意愿得不到满足时,将不满情绪转嫁到基层干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