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不会“做”标题,在今天的互联网新闻场,已成为诡异的“核心竞争力”。前些天,一则名为《别人的标题VS网易的标题》的网帖广为流传,它罗列了某网站篡改标题的突出例子,包括:解放军报原题“理解不曲解”被改成“领会首长意图是做好干部首要问题”等。在篡改标题上如此“有态度”,引发了舆论对网络传播范式与规则的思考。
2011年,因网站私自篡改标题引发明显歧义,我也曾以作者身份致电“某网站”,结果对方态度异常粗暴,认为只对转载纸媒负责,而不对具体文章及作者负责。那么问题就来了:断章取义、立场先行的篡改,对谁负责了?面对文意的肢解与被凌辱,协议纸媒果真“无话可说”?这些问题的背后,恐怕对应着双重霸权:第一,在新媒体话语下,几家商业网站俨然形成“托拉斯”,在传播效应上享有市场霸权。免费转载可谓司空见惯。传统媒体的内容,被更有优势的传播渠道滥用。第二,知识产权保护对此关注不够,为商业点击至上的“二次加工”拱手送出了丛林法则上的霸权。反正法不责众,反正改了也白改,甚至将恶意歪曲、肆意篡改视为“道德问题”、“小编问题”,在性质上如此轻描淡写,顽疾会自动修正吗?
如果说,一度流行的“知音体”还只属于标题与文意之间的自我夸张,煽情,却未必悖逆事实框架;那么,如今网上大行其道的“标题党”,则是商业性的外部“化妆”,是迎合碎片化传播而对事实与观点的恶意扭曲。脱离前后语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