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加强穿爆部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把好爆破质量关口,全面提升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南露天煤矿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结合穿爆部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一是要求通缘爆破公司建立健全职工档案,规定从业人员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未配备安全器具和劳保用品的,一律不得进入爆破施工现场。要求通缘爆破公司必须与基层各炮组签订安全协议,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按照协议规定交纳风险抵押金。
二是要求通缘爆破公司负责人参加穿爆部晨会、月安全办公会以及安全体系建设会。穿爆部定期开展的季度安全活动,通缘爆破公司必须参加,爆破公司需认真编制每季度活动方案,并将完成情况及时上报穿爆部审核。
三是规范通缘爆破公司安全培训,定期对爆破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及爆破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严禁无证上岗。同时,协助通缘爆破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爆破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四是严格落实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在所有作业炮区都配备安全监管人员,紧盯通缘爆破公司现场施工重点部位与关键工序,消除炮区安全隐患,制止作业人员“三违”现象。要求穿爆部爆破技术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单,责令爆破公司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