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晚间,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业绩报告称,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66.42亿元,同比减少8.12%;实现营业利润4.53亿元,同比减少63.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74亿元,同比减少69.06%。
报告指出,2019年,公司共采购原料煤384.27万吨、煤焦油24.53万吨、粗苯4.47万吨。
主要生产产品情况:生产焦炭(湿基)292.51万吨,完成年计划的97.5%;生产甲醇17.41万吨,完成年计划的87.05%;生产炭黑7.10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7.58%;加工无水焦油31.42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4.73%;加工粗苯7.89万吨,完成年计划的78.9%。
主要销售产品情况:焦炭292.99万吨、甲醇17.28万吨、炭黑7.07万吨、沥青8.12万吨、工业萘(液体)3.29万吨、纯苯5.42万吨。
公司表示,焦炭、甲醇和粗苯加工量未完成计划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政府加大了对工业企业的限产力度,公司根据有关要求,调整了相关装置的生产负荷和焦炉的结焦时间,并根据情况安排有关装置停车检修所致。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对煤进行干馏,生产焦炭并对炼焦副产品进行回收和深加工的煤炭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是全国首批82户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山西省重点发展的优势企业。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日,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募集方式发起设立的全国焦化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1996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600740。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76570万元。
公司现有年产300万吨焦炭、30万吨煤焦油加工、35万吨甲醇、10万吨粗苯精制及8万吨炭黑等主要生产装置,主要产品有冶金焦、甲醇、工业萘、煤焦油、焦化苯、改质沥青、炭黑等50余种,其中主导产品冶金焦被评为“中华国货精品”、“山西标志性名牌产品”,焦化苯、硫酸铵、工业萘、工业甲醇被评为“山西省名牌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