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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陈煤矿出台“百日安全管理”新规,划出“十条红线”,实施“四个到位”,打响年终安全生产攻坚战
2019-05-31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凡是发生轻伤事故的,不论各类原因,一律下岗三个月;凡是发生重伤事故单位三大员、跟班副区长一律撤职、专业科长、副总一律降职,安监员一律清除安监队伍……”这是田陈煤矿刚出台的百日安全管理特别规定。该规定为年终安全生产划出“十条红线”,以此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责任意识,确保今年后四个月安全目标。

近日,田陈煤矿坚持“严管+真爱”管理方针,以对安全事故零容忍的态度,以最严厉的措施、最严明的纪律,在全矿范围内全面打响了“百日安全生产攻坚战”。

加强安全宣教,确保思想引导到位。深入开展防粗、防松、防骄、防躁“四防”活动,确保全矿干部职工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加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力度,深刻吸取以往事故教训,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典型事故全部以动漫影视的形式进区队、进班组,用鲜活的案例警示职工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深化“讲案例、话安全”教育,组织全员开展“谈身边的安全事故、警示自己和他人”活动。同时,要求人人写出百日安全决心书,以决战决胜的姿态,确保实现年终安全生产。

加强督查督导,确保行为管控到位。落实“两个清单”,开展“反三违、去工伤”活动,督促员工突出个人自律,严格落实安全确认制度,正确站位,规范操作。开展行为规范整治活动,由各级管理人员、督察队、安监人员对不按规定行走、不系帽带、卷胶靴及乘坐缆车打盹睡岗、不持证上岗、作业前不进行安全确认等进行检查并升级处理。严抓薄弱人员排查帮教,输入“薄弱人员共享平台系统”,进行随时监控。持续开展无三违、无伤害“双无”本质安全员工评选,通过典型选树、正面引导、正向激励,带动其他员工自觉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形成全员“不敢违章、不想违章、不能违章、不受伤害”的良好氛围。

加强现场管控,确保质量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各专业和有关部门协同意识,加强沟通、深入现场,坚持互创有利条件,保证每项工程、每项设计合理,确保一步到位、一次做精。充分发挥区队长、班组长、安监员“三支队伍”在质量管控中的作用,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并落实整改,促进工作质量提高。严抓管理人员安全指标考核,实行安全质量问题“逆向追究制”,提升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开展解剖性检查、党政工团安全大检查、机运联合督查、通防联合督查、采掘联合督查活动,变单一的安全检查为帮扶、指导性检查,促进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提升。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到位。成立六个安全巡查小组,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活动,重点对班组长和安监员岗位履职情况、现场安全生产的薄弱时间、薄弱地点、薄弱环节、薄弱区队和薄弱专业等进行安全巡查,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和出现的重大问题、典型问题,发现一起,分析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进行媒体曝光。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处罚和安全警示约谈力度,凡出现各类安全事故一律按照规定上限进行处罚和问责,凡发生轻伤事故责任单位“三大员”、专业科室负责人一律进行约谈并在矿早会上通报、作检查,凡连续两个月无特殊情况完不成安全指标的管理人员一律加倍处罚、通报批评。

田陈煤矿

百日安全管理特别规定

为增强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职工违章作业,实现到年底安全奋斗目标,经矿研究,制定百日安全管理特别规定。

第一条 凡是严重“三违”人员一律下岗三个月;

第二条 凡是违反“九条特别严重违章”行为规定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 凡是违章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人员,一律给予组织处理直至撤职;

第四条 凡是个人责任造成他人出现轻伤的,一律扣除责任人当月安全工资并罚款3000元;

第五条 凡是发生轻伤事故的,不论各类原因,一律下岗三个月;

第六条 凡是发生重伤事故单位三大员、跟班副区长一律撤职、专业科长、副总一律降职,安监员一律清除安监队伍;

第七条 凡是迟报、瞒报、蓄意隐瞒工伤的责任人,一律撤职;

第八条 凡是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问题,被上级问责的单位党政负责人,一律给予组织处理;

第九条 凡是发生三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的,一律高套一级处罚。

第十条 凡是四季度安全质量系统考评为最差专业的,一律罚款10000元。

以上规定是安全管理不可碰触的红线,是保证我矿实现年底安全生产的刚性要求,任何人员都严禁逾越;从现在到年底对安全管理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人,给予零容忍、严追究、强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对于违反的,一律按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诫勉、降级、撤职等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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