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讯 日前,《青岛市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出台,旨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全市民用散煤使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方案》,青岛将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市民用清洁煤炭全覆盖。
根据《青岛市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青岛将通过在未集中供热、供气的区域,推广使用兰炭、洁净型煤等优质清洁煤炭替代民用高污染散煤,鼓励有条件的区域使用电、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大幅减少民用散煤使用量,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建立健全清洁煤炭采购加工与物流配送体系、社区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组织保障体系、煤炭质量和煤炭市场秩序监管体系。
在清洁煤炭采购、加工与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方面,青岛各区市政府、高新区管委将组织建立辖区清洁煤炭经营市场和洁净型煤加工生产基地,依托国有能源企业、煤炭经营单位或委托洁净型煤加工企业,组织采购、生产、储备一定数量的兰炭等清洁煤炭和洁净型煤,保障充足供应,满足辖区居民冬季采暖需求;此外,还将协助清洁煤炭经营、加工企业建立营销网络和网上销售体系,指导企业建立清洁煤炭快速运送的物流体系,方便市民购买清洁煤炭。
《方案》提出,在农村地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并将其列入新农村建设要求,引导农村居民使用峰谷电、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采暖,实施液化石油气下乡,建设分布式沼气新能源供应站,推进新能源在农村地区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