杆体屈服为止;
(3) 当支护设计、支护材料发生变更;围岩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如遇断层、破碎带、褶曲等构造;顶板出现较大淋水,应作相应的拉拔试验;
(4) 被检测的3根锚杆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只要有1根不合格,再抽样一组(3根)进行试验。再不合要求,必须组织有关人员研究锚杆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十三、井下锚杆锚固力抽检符合以下规定:
(1) 采用锚杆拉拔计进行井下锚杆锚固力抽检;
(2) 锚杆锚固力抽检抽样率为5%。每300根顶(帮)锚杆抽样一组(15根)进行检查。不足300根时,按300根考虑;
(3) 抽检指标为:顶板锚杆锚固力不得低于70kN,帮锚杆锚固力不得低于50kN;
(4) 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锚杆,应在其周围补打合格锚杆。
二十四、 锚杆预紧力检查符合以下规定:
(1) 锚杆预紧力检查采用力矩扳手;
(2) 每小班顶帮各抽样一组(3根)进行锚杆螺母扭矩检测。每根锚杆螺母拧紧力矩应符合技术要求;
(3) 每组中有一个螺母扭矩不合格,就要再抽查一组(3根)。若仍发现有不合格的,应将本班安装的所有螺母重新拧紧一遍。
二十五、 组合构件与铺网安装质量检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采用现场观察方法检测。组合构件与金属网应紧贴巷道表面。尺量网片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网间按设计要求连接牢固。
锚索安装质量检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锚索安装几何参数,包括间距、排距,安装角度及锚索外露长度等,由班组每班进行检查验收;
(2) 锚索预紧力的最低值应不小于设计值的90%。
二十六、锚杆支护设计
生产矿井在编制采区设计,水平延伸设计及回采工作面设计时,凡采用锚杆支护的必须有支护设计专篇。
锚杆等支护形式、间排距、锚杆锚索的规格,有效支护长度、安装角度、混泥土标号、喷体厚度、锚固力、予紧力、锚杆锚固材料、联合支护的其它材料等必须在设计中明确规定。
锚杆支护设计要依据,地质部门提供的可靠的地质资料,根据顶板岩石构围岩状况,地质构造,并参照各盘区矿压观察数据确定各项支护参数。
在新盘区新水平的巷道施工中,地质部门要及时收集有关地质资料,发现有重大变化时,及时给设计部门提供资料,设计部门对支护设计要及时做出修改下达设计修改通知书。
施工队组要依据支护设计和地质说明书编制施工作业规程。作业规程中要对锚杆、锚喷等支护形式,锚杆、锚索的规格、安装角度、锚固剂材料、锚固长度、锚杆锚索的有效支护长度,联合支护的其它材料、锚喷厚度、混凝土标号、顶板围岩涌水的处理,临时支护形式、最大最小空顶距、锚杆锚索的初锚力、锚杆拉力试验、顶板岩层监测等做出明确规定。
采区设计,水平延伸设计,综采工作面设计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新盘区巷道、新综采工作面的回采巷道必须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
锚杆杆体应选 用高强度螺纹钢,回采工作面顺槽靠工作面一侧也可采用高强度塑钢杆体。锚杆杆体应根据巷道围岩稳定性分类情况以及支护设计要求选定直径和长度。
在坚硬岩层和煤体中采用树脂锚固剂作端锚时,锚固长度不小于杆体长度的1/3。在松软岩层、松软煤体中采用锚杆支护时,必须采用全长锚固。
永久大巷及硐室应采用锚网、锚喷联合支护。其它巷道可采用锚网加钢带联合支护。顶板为煤层以及松软岩层、层节理及其发育的岩巷、煤巷,必须采用锚杆锚索联合支护,锚索必须锚固在坚硬顶板岩层中。
锚杆的承载力不小于100KN,初锚力不小于70KN。锚索的承载力不小于250KN,张拉预紧力不小于100KN,托板、托梁的强度必须与锚杆、锚索的承载力相匹配。
二十七、锚杆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