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隐患月报附件4: “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管理卡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附件1:“一通三防”隐患认定办法“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隐患认定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煤矿通风行业AQ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同煤集团实际,在原有重大隐患的基础上,将容易导致事故的14条隐患列为重大隐患。具体“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认定如下: 一、重大隐患:1、矿井超通风能力生产的;2、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3、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4、新井、改扩建矿井、新水平开拓延伸、采区准备,没有形成正规通风系统开掘其他巷道的;5、矿井总风量不足的;6、没有按正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