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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煤集团“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 理 办 法
2019-04-1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第16条 重大隐患必须详细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资金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单位和人员、治理期限和要求以及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第17条 各矿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重大隐患治理前或者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设置警戒,并向主要负责人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汇报。第18条 每月20日前,各矿将“一通三防”月报签字后报集团公司通风处,子公司所属各矿上报子公司,子公司每月23日前将各矿隐患汇总后,报集团公司通风处,附件4 (“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管理卡)只在出现重大隐患的第一个月度上报,同时一并将报表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通风处邮箱:0352TFC@163.COM。第五章 隐患注销第19条隐患注销:凡是出现“一通三防”隐患,只有同时达到以下两个条件方可认定为隐患治理完毕,可以进行注销:1、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确定的工程量(工作量)全部完成;2、治理效果达到预期效果和目标,不会导致事故发生。第20条 一般隐患由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确定为隐患注销。重大隐患先由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直属矿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由集团公司通风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确定为注销;子公司所属矿重大隐患,由子公司组织验收、注销,注销结果上报集团公司通风处。第六章第21条 生产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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