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三违”行为范例
1、工作地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或被有关部门停止生产继续组织生产的。
2、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3、跟班干部不亲临现场指挥生产工作,早升井、晚入井的。
4、对限期整改的不安全隐患,不安排、不落实、不整改的。
5、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交接班的。
6、入井不戴安全帽、矿灯、自救器的。
7、地面各生产厂点在起吊重物、高空作业等危险性比较大的地点工作时,无安全措施的。
8、井下运行的机车、矿车、皮带进行扒、蹬、跳的。
9、不听从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正确指挥,刁难、谩骂、殴打安监员或瓦检员的。
10、岗位人员、值班人员空岗、脱岗的。
11、在工作岗位喝酒、睡觉的。
12、采煤机与工作面输送机未按规定安装急停开关实现闭锁的。
13、瓦斯检查员不按规定汇报,脱岗、睡觉、假检、漏检的。
14、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与现场生产不相符或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时,不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的。
15、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采取人工放顶,继续组织生产的。
16、采掘工作面无备用支护材料的。
17、采掘工作面开工前,班组长不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
18、综采工作面压力大,煤壁片帮严重时,不使用护帮板的。
19、综采工作面爆破时,不采取措施保护支架和其它设备的。
20、采煤工作面遇有坚硬夹矸或岩层时,不采取爆破松动,用采煤机强行截割的。
21、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无放顶领导小组成员和科队管理人员跟班现场指挥生产的。
22、采煤工作面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时,没有执行强制放顶措施的。
23、综采工作面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拄、座箱等大型部件时,无安全措施施工的。
24、采煤工作面回撤、安装工作中,不坚持敲帮问顶,先支后回,打好临时支护或在无支护下空顶作业的。
25、炮掘架棚支护靠近工作面10m内不使用或使用不合格联锁防倒装置的。
26、炮掘工作面爆破崩倒、崩坏支架不先进行修复的。
27、工作面作业时,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或“先支后回、先外后里、先上后下、先近后远、先顶后帮”支护原则的。;
28、掘进工作面在揭露老空前,未制定措施或不严格按安全措施施工的。
29、掘进工作面上下山掘进时,不按规定设置防跑车装置的或有防跑车装置不正确使用的。
30、斜巷掘进不按规定设置躲避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