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煤安网整理仅供参考)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哪些人下井必须便携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答: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2、什么是煤(岩)与瓦斯突出?
答:煤(岩)与瓦斯突出: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
3、入井人员要做到什么?
答: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4、职工在作业时有哪三大权力?
答: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5、对事故处理要做到哪“四不放过”?
答: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什么是局部瓦斯积聚?采煤工作面哪些地点容易出现瓦斯积聚?
答:在巷道顶部空间、盲巷、独头巷道以及风流达不到的其他地点,出现瓦斯浓度在2%以上,体积在0.5M3以上的现象。有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附近、顶板冒落空洞内和采煤机附近。
7、矿井采取的综合防尘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1)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2)进行煤层注水;(3)喷雾洒水(4)风流净化;(5)放炮用水炮泥;(6)冲洗巷帮;(7)湿式打眼;(8)采空区灌水;(9)隔爆水棚;(10)刷白巷道;(11)个人防护。
8、煤矿安全检查员有哪些权利?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权力:1)实地检查权。2)询问权。3)查阅资料权。4)处置权。5)上告权。
义务:1)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时出示证件,向被检查者证实自己的身份。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公执法,不循私情。
3)不得向他人泄漏案情及企业有关保密资料。
4)为检举和举报人员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