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局部预测预报钻孔设计,明确测压孔数量,开孔位置(距煤层的最小法距),施工方位、俯角或仰角,终孔深度。
2、局部防突措施
经预测有突出危险时,采取抽放或排放措施(距煤层的最小法距5m前)。
⑴、设计的钻孔卸压控制范围,钻孔孔底间距,布孔方式(迎头及巷帮钻场孔的数量、布置形式)。
⑵、附局部防突钻孔设计,明确钻孔施工方位、倾角或仰角、见煤和止煤深、终孔深度。附钻孔布置(平、剖、断面)示意图。
⑶、编制抽采或排放钻孔实施控制范围和施工质量保障措施。
⑷、严格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82条确定钻孔控制范围。
3、局部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局部防突措施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局部突出危险性效果检验应当选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进行。校检孔不少于5个,应分别布置在巷道的上中下和两侧。
附局部防突措施效检钻孔设计,明确钻孔施工方位、倾角或仰角、指标测定点、终孔深度。附钻孔布置(平、剖、断)面图。
经过校检有突出危险时,继续执行:局部防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