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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设计大纲
2019-04-1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分析

  井下主要灾害为:水、火、瓦斯、煤尘、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

  第二节 建设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必要性

  第三章 矿井紧急避险系统设计

  第一节 设计方案

  紧急避险系统设计应当提出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经过方案优选和充分的论证后,确定出适合矿井的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的紧急避险系统设计方案。

  矿井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合适的地点设置永久避难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

  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应设置采区永久避难硐室,设置位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m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

  第二节 永久避难硐室

  一、硐室位置

  永久避难硐室具体数量、位置,围岩情况,进出口通道(入口应选择在有利于所有避灾人员进入一侧,出口应选择在撤出时较安全的位置或者事故波及影响小一侧)。

  永久避难硐室的建设。应当具备应急逃生出口或采用2个安全出入口。有条件的矿井应当将安全出入口或应急逃生出口分别布置在2条不同巷道中。如果布置在同一条巷道中,2个出入口的间距应当不小于20m。永久避难硐室布置在稳定岩层中,前后20m范围内巷道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布置在煤层中时,有控制瓦斯涌出和煤层自燃措施。

  确定各避难硐室服务区域以及避难人数。

  二、硐室容量

  硐室避难人数≤100人,且≥20人,备用系数≥1.2。

  紧急避险系统的额定避险人数(也称:紧急避险系统的总容量)应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全部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并应有一定的备用系数。永久避难硐室的备用系数不低于1.2。

  三、结构与尺寸

  硐室的两个出口均应采用向外开启的两道门结构,外侧第一道门采用既能抵挡一定强度的冲击波,又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密闭门;第二道门采用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密闭门。硐室由2个过度室和1个生存室组成,尺寸,断面形状,支护方式(锚喷、砌碹),硐室颜色,隔离门,墙体要求。硐室前后20m范围内巷道采用不燃性材料;硐室内采用阻燃、抗静电、耐高温、耐腐蚀材料,永久硐室净高≥2m、每人占地面积≥1.0 m2;断面形状为拱形或梯形、内部为浅色。

  四、功能设计

  1.隔离系统

  隔离系统是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主要由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压缩空气幕装置、压气喷淋装置、过渡室、排气阀及排水阀及管道等系统组成。

  具体内容要求:

  隔离门:1、两道隔离门。2、高≥1.6m,宽≥0.8m。3、开闭灵活、密封可靠。4、防护密闭门抗冲击波强度不小于0.3Mpa,墙体用强度不低于C30的混凝土浇筑、开启方向:向外。5、在+500±20pa压力下,泄压速率不大于350±20pa/h。(设计必须达到此5点要求,第四项需提供气密性检测报告和“爆炸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出具的抗冲击波检测报告,设计选择隔离门时应注意)。

  生存硐室需设有观察窗和不少于2个单向排气阀。永久避难硐室过渡室的净面积不小于3.0m2。过渡硐室内设压缩空气幕、压气喷淋装置和2个单向排气阀。喷淋装置空气流量500L/min,出口压力不低于0.3MPa,运行时间不得低于2min/组。单向排气阀中至少有1个满足压风喷淋装置使用时的大风量排气需要。避难硐室应设置与外界相通的单向排气管,室内一侧的管口靠近避难硐室顶板。

  避难硐室内,应当储存保证气幕和压风喷淋需要的压缩空气。

  2.供气系统

  建议重点推荐设计采用专用压风管路压风供氧和压缩氧供氧两级供氧方式。

  压风供氧接入矿井压风管路,设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

  按一定标准配置氧气瓶和空气压缩瓶,保证维持避难硐室内额定避险人员生存12h以上,供氧量≥0.5L/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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