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委托书。
前 言
一、概述
为提高煤矿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减少因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保障矿工生命安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煤矿技术管理,保证煤矿安全工程的投入,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 号)、《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5 号)、国家安监总局《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 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 〔2010〕14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 号)的要求,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央所属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矿井、开采易自燃煤层的矿井,都要完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完成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