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全部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参与起草人: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规范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内容,提高煤矿安全防范意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煤矿建设项目。
2 术语和定义
2.1 GB/T15663 煤矿科技术语及《煤矿安全规程》中定义的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2.2 安全专篇是指在煤矿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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