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严格现场安全管理。三是落实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监理单位要强化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责任,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存在水害等安全隐患的,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向建设单位通报。四是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安全设施做到“三同时”,落实灾害的超前防治。五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得到治理。
五、中央企业、国有大矿要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各煤矿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国有大矿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到“五加强”:一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全面抓好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二要加强对矿井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有效控制。三要加强基建施工队伍的管理,强化岗位培训,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四要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完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五要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提高企业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对基建矿井存在边设计、边报批、边建设、边生产和不按设计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法查处。对发生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重点加强对基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管监察,当前要将矿井水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作为监管监察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而全面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请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迅速将本通报转发到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并督促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