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日11时15分,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阳煤矿(以下简称嘉阳煤矿)31191综采工作面发生一起其他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21)的相关规定,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川西监察分局(以下简称川西分局)牵头,会同乐山市安全监管局,犍为县监察委员会、安全监管局、总工会、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阳煤矿“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