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和技术鉴定,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事故有关情况如下:
一、矿井的基本情况
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贤公司)为民营股份制企业,由新丰煤矿、新丰某矿和新丰三矿组成。2007年9月,依据河南省豫资源整合办〔2007〕8号文件,新丰某矿由原登封市陈楼煤矿和原登封市东梁庄煤矿整合而成,以整合主体广贤公司名义单独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08年9月底。但实际上是独立投资(投资人高万忠)、独立经营、独立纳税的矿井,属技术改造矿井。该矿技改设计于2008年5月经郑州市煤炭管理局批复,安全专篇于2008年6月经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郑州监察分局批复,技改开工许可于2008年7月经登封市煤炭管理局批复。
该矿开采二1煤层,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初步设计方案采用三个斜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即利用原登封市东梁庄煤矿主、副斜井作为技改后的主、副斜井,利用原登封市陈楼煤矿主斜井作为技改后回风井,矿井有东、西两个生产区域,一三采区为东生产区域(以下简称东区),一一采区和二一采区为西生产区域(以下简称西区),东区、西区两套生产系统相对独立,通过运输巷(四平巷)联通,四平巷装有两道调节风门。
东区布置有62006、42003两个采煤工作面,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回采,单体液压支柱配π型钢梁支护。有六个掘进工作面,即62011上副巷掘进工作面、62011下副巷掘进工作面(俗称六平巷)、62011绕道掘进面、西二延伸巷掘进工作面、三平巷技改巷掘进工作面、东翼回风巷掘进工作面。
东区、西区共用一套KJ95型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但传感器数量不足,种类不全,安装地点不符合规定,系统未按AQ6201-2006等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升级改造。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抢险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08年9月21日0点班,该矿东区安排4个掘进队、5个维修队、2个采煤队共108人入井作业。作业人员在62011下副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6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