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审批。
2、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严禁布设巷道及工作面。
第四章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井下排水管理
1、中央水泵房水泵必须保证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可以在20 h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目前中央水泵房有五台多级离心式水泵D155-30×6型,额定流量为155m3/h,额定扬程为180m。二台工作,二台备用,一台检修。必须经常保证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完好。
2、中央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小时的矿井正常涌水量。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总容量的50%。中央水仓有效长度220m,净断面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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