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过夹矸前,工作面必须准备好一套完整的打眼系统。打眼时,可分组平行作业;装药时,只准一组装药,并做到一次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20.工作面打眼时要坚持湿式打眼,工作人员要严格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和眼距施工,不符合要求的炮眼禁止装药爆破。工作面运输机运行期间准许打眼,但打眼人员必须在前部运输机挡煤板后方。点眼时,必须对煤机、前部运输机停电闭锁、挂牌设人看守,进入机道工作前必须敲帮问顶,找掉危岩悬矸。
21.打眼施工点10米范围内必须设置通话器或急停装置,紧急情况下能停止前部运输机。
22.工作面割煤期间,打眼位置距煤机滚筒不得小于25米,否则严禁打眼。
23.煤机停止运行时,在左右滚筒打开离合、煤机隔离开关断电闭锁,且有人看守情况下,距滚筒不小于5米、允许打眼作业。
24.打眼执行四人制,即一人点眼,一人持钻,一人协助,一人观察顶帮、支架、面溜、运输机等安全情况。
25.负责安全观察人员发现施工地点以上运转的面溜内有大块煤矸(直径大于400毫米)、长度在1.0米以上的物料及杂物、面溜出刮板、运转不稳定等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打钻,并立即停止运输机处理。
26.点眼人员点眼后应立即撤至前部运输机挡煤板后方,任何人员不得站在运输机上打眼,只能站在架前安全地点工作。
27.打眼前,工作人员上方所有支架必须接实顶,用护帮板护好帮,支架初撑力达到规程要求,并用长把工具找掉危矸、伞檐,然后方可工作。
28.进行打眼工作前必须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有动压显现、岩帮裂隙严重、极易掉顶片帮时,严禁打眼作业,严格检查打眼地点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工作。
29.打眼位置10米范围内有正常使用、灵敏可靠、通话清楚的通话器,且要求面溜机头的通话器清楚可靠,控制按钮灵敏可靠。
30.施工地点支架不完好,支护状态差,初撑力达不到要求,支架护帮板未打到护帮位置,操作手把未复位的都不得进行打眼工作。
31.打眼时,上下15架范围内严禁任何人员动作液压支架及干与打眼眼无关工作,否则不得打眼。
32.打眼时若风钻被卡住,必须及时停止运输机处理,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恢复工作。打钻人员应站在风钻上侧,防止运转的运输机拐风钻伤人。
33.打眼与装药距离不得小于15米,否则严禁装药。
34.装药前,要检查工作面顶板、支架情况,如空顶距超过规定、顶帮不完好、支架护帮板不护帮等时,不得装药。
35.爆破母线应采用截面0.4㎜2双股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或铝芯线。
36.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接触。
37.爆破母线随用随挂,以免发生误接爆破母线,严禁使用固定母线。爆破母线、连线和电雷管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互相扭紧且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运输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不得从电气设备上通过,不得挂在淋水下面,不能挂在有顶板和片帮危险处,以免冒顶片帮或受杂散电流、漏电或其它影响,造成意外事故。
38.爆破母线同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吊挂。
39.母线外皮破损时,必须及时更换,以防漏电、短路或触电。
40.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培训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及检查线路的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与连线无关的人员都要撤离到安全地点。
41.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42.打眼期间,必须有一名有经验的班长具体负责安全工作。
43.工作面放炮前、后必须安排专人对工作面及两巷超前维护范围内,全部冲尘一遍,并确保冲尘质量达到要求,否则,不准施工。
44.爆破工必须是专职担任,必须是由经过专门培训、具有两年以上采掘作业经验的人员,且持爆破作业证上岗。
45.使用8号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00ms;使用二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φ35㎜/200g)。
46.爆破工把领送的炸药和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每次爆破时,都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47.爆破工要根据生产任务和定额领取炸药和雷管,剩余的必须当班交回药房,领取炸药和雷管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暂时存放必须有专职人员看管,严禁丢失。
48.爆破工上岗证和领药单只许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丢、埋、藏炸药,严禁将炸药带上井,严禁将炸药雷管用作它用。
49.工作面应采用正向爆破,一组装药一次起爆。
50.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雷管抽出,抽出单个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ⅰ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ⅱ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ⅲ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雷管代替竹签扎眼,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ⅳ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51.装药前,首先应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等绝缘 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52.装药时,其工作地点上、下15m内,不得进行与装药工作无关的工作;并将工作面内所供电设备、照明等一律停电闭锁,等放炮结束后方可恢复供电。
53.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或封泥不足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54.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都不准装药爆破。ⅰ采掘工作面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时;ⅱ装药前和爆破前,爆破工必须检查瓦斯,如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ⅲ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透老空等情况时;ⅳ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ⅴ在放炮地点20米以内,矿车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工作面断面1/3以上时;ⅵ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时。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告班、队长,及时处理,在做出妥善处理前,爆破员有权拒绝装药、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