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爆破前,煤机、支架、电缆、照明及其它设备等,都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或移出工作面。可用旧皮带等物,保护好爆破地点15米范围内的支柱活柱、电缆、通防设施等,严禁崩坏。爆破地点距采煤机等重要设备不得小于15m。
56.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距爆破地点不少于100 m、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设置标出警戒线,安排专人担任警戒工作。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明显标志。
57.警戒人员应在警戒线外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坚持谁派岗谁撤岗的原则,爆破过后必须经爆破工和班组长允许,才能撤除警戒,准许其他人员进入。
58.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59.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60.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爆破命令。爆破工接到爆破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爆破。
61.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爆破完毕。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当班爆破工必须向下一班爆破在现场交清情况。
62.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距爆破地点100m以外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爆破。
6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一炮三检制”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瓦斯超过1%,不准放炮。“三人连锁放炮制“即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 ,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工,瓦斯员经检查瓦斯煤尘不超规定后,将自己携带的爆破片交给爆破工检查,检查合格后由班长发出爆破命令,爆破工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其主。
64.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瞬发雷管5分钟,延期雷管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65.处理拒爆(包括残爆)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66.爆破后,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爆破工和班组长必须巡视爆破地点,检查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果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进行汇报处理,处理不完不准生产。
67.其它有关注意事项仍按《工作面作业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执行。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章作业,文明施工,服从现场统一管理,加强自保、互保、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