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要求,接头处轨枕无失效,无三根以上轨枕连续失效(腐朽、损坏、断裂、悬浮、不起作用者为失效),轨枕与轨道垂直。主要运输线路轨道轨枕间距为700mm,偏差不超过50mm;一般运输线路轨道轨枕间距为800mm,偏差不超过50mm。
1.13轨道道钉规格应与轨型配套,数量齐全,浮离不大于2mm,混凝土轨枕螺栓、压板紧固齐全、浮离不大于2mm。每月应对轨道及轨枕各部螺栓滴油一次。
1.14斜巷轨道地辊要齐全、灵活可靠,地辊架要具有防脱闭锁功能,地辊之间一般间距为15m,最大距离不超过25m,以轨枕、道木无明显磨痕为准,巷道内变坡点处应增加地辊,变坡度数在15度以上的,在此变坡点处应装设大地辊,地辊坑内应清洁无杂物积水。
1.15轨道路基必须无严重塌坡、地鼓、沉降现象。主要运输线路轨道道碴厚度不小于100mm,个别底板突出处不小于50mm,道碴应埋没轨枕2/3,轨枕必须露出1/3,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一般运输线路轨道道碴不超过枕面,不低于枕面1/3。轨道道碴的粒度应符合标准要求,必须捣固坚实,无空板、吊板现象。
1.16有架线电机车通过的主要运输轨道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50m应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其他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线路上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连接后每个接缝处的电阻,22kg/m钢轨不得大于0.00021Ω,30kg/m钢轨不得大于0.00019Ω。不回电的轨道与架线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加以绝缘。第一绝缘点设在2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的轨道上,其与第一绝缘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列车的长度。对绝缘点必须经常检查维护,保持可靠绝缘。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联通的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
1.17轨道严禁用气割进行切割,如需切割的必须使用切轨机,运输大巷轨道不允许进行切割分段(较短距离修整除外)。轨道切割头平面应与轨面垂直,锯切面不得歪斜。轨道切割头进行重新加工道夹板螺栓孔时,必须用钻床进行加工,严禁使用气割割眼。螺栓孔直径为24mm,孔水平中心线离轨面距离:30kg/m型号轨道为51.9mm,22kg/m型号轨道为59.7mm。第一个螺栓孔中心距切割面距离30kg/m型号轨道为60.5mm,22kg/m型号轨道为63.5mm。第二个螺栓孔中心距第一个螺栓孔中心距离为127mm。
2、道岔的辅设标准
2.1道岔轨距按标准加宽后不大于3mm,辙岔前后的轨距偏差+3mm,-0mm。
2.2尖轨前端、直曲连接轨中部和道岔后部的两股钢轨的水平偏差不大于5mm。
2.3道岔水平方向直线目视平顺,用10 m弦不超过10mm,曲线目视圆顺,用1m弦量相邻两点正矢差不大于2mm,用2m弦量相邻两点正矢差不大于3mm。在局部巷道底鼓较严重区段用30m弦量不超过50mm。
2.4轨面前后高低目视平顺,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
2.5道岔接头处两轨面高低和内侧左右错差不大于2mm。
2.6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2mm,无跳动。尖轨损伤长度不超过100mm,在尖轨顶面宽20mm处与基本轨高低差不大于2mm。
2.7尖轨开程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