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绳。
2、使用管理
2.1使用单位检修工必须定期对绞车作全面检查、调整更换修理刹车装置、紧固连接部件。
2.2检修工定期补充或更换润滑油,清理绞车表面。
2.3检修工定期对绞车的固定、钢丝绳、保险绳、生根绳、信号、照明和矿车连接销子、连接环等进行认真检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4绞车维护单位必须实行日检制,做到每天有人负责日检,有检查有记录,机电科不定期进行抽查。
2.5当班司机要认真检查绞车的固定是否牢固,钢丝绳有无断丝损坏现象,做到操作前排绳整齐、不爬绳、挤绳、咬绳,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6闸及闸把的要求:
2.6.1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应灵活可靠,施闸后闸把位置应与水平位置成30°~45°夹角。
2.6.2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变形,拉杆螺栓应有背帽紧固,定位螺栓要齐全,各类销子严禁用异物代替。
2.6.3绞车司机侧的金属挡板应齐全,不允许变形。
2.7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不少于2付压绳板,且有防松垫圈,滚筒上应留有不少于3圈余绳,对有绳鼻的多余钢丝绳要截去。
2.8钢丝绳中间严禁用绳卡连接,确需连接时应插接,插接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2.9掘进下山施工时使用小绞车禁止用滑轮导向提升。
2.10上山掘进使用滑轮导向提升时,严禁用开口滑轮,滑轮的直径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固定滑轮的固定装置不得有明显弯曲,严禁将滑轮固定在耙装机和棚腿上。固定导向轮的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5.5mm。
2.11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销子、连接环。
附:小绞车使用钢丝绳及提车数量规定
平巷使用绞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