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局、省、州、县领导作出的关于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监督管理,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多发势头,促进煤矿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提高煤矿瓦斯治理水平,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根据贵州省政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黔西南州、普安县等地方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对需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而暂不确定瓦斯等级的矿井(暂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各煤矿必须及时与国家授权的瓦斯突出鉴定资质单位联系,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在未确定矿井瓦斯等级前,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对其进行安全检查、验收和管理。
为此,我矿特编制《普安县楼下镇天普煤矿瓦斯治理方案》。
第一章 矿井概况及安全生产现状
一 矿井概况
普安县楼下镇天普煤矿(以下简称“天普煤矿”)位于位于普安县楼下镇泥堡村,属普安县楼下镇所辖,矿山距普安县城平距66km,距楼下镇15 km,距南昆铁路清水河集运站16 km,距拟建的楼下电站26 km,经302国道至安顺市205 km,至贵阳302km ,对外交通十分方便。
天普煤矿属资源整合矿井,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06]201 号“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州兴义市等六县(市)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及贵州省煤炭管理局等六厅、委、局黔煤呈[2006]26号“《关于批复黔西南州六县(市)煤矿整合、调整布局方案的请示”及批复,天普煤矿由由原天普煤矿与原杉树林煤矿整合而成。整合后矿区面积1.1942km2,生产规模15万t/a。天普煤矿属私营合伙企业。
原天普煤矿、杉树林煤矿均位于普安县楼下镇,距楼下镇15km,区内属构造剥蚀山山地貌,属低中山地形,总体北高南低。原天普生产规模为9万吨/a,矿区面积为0.7184km2,开采深度:由1675m至1600m,采用斜井-立井开拓,立井揭穿18#煤层落平,斜井均沿17#煤层布置,开采17#煤层, 18#、19#煤层均未开采。原杉树林煤矿生产规模为3万吨/a,矿区面积为0.1256km2,开采深度:由156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