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进行。
四、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措施:
1、警戒地点由现场排放组长按措施规定到现场指定。
2、参加排放瓦斯人员的矿灯必须经值班领导检查,确认矿灯完好后方可入井使用。
3、确认撤人、警戒到位后由现场排放组长向排放瓦斯指挥中心汇报,由总指挥下达排放令后方可进行排放工作。
4、现场排放瓦斯指挥所设在4122回风巷南端电话处,设一名人员守电话,随时与排放瓦斯指挥中心保持联系。
5、启闭前,通风组必须按规定将风机安装好,把风筒接到位,并将备用风筒准备到位。
6、启闭时,只能用铜制工具,严禁用其它工具启闭。
7、启闭时,先在密闭中上部启开一个小孔,然后进行闭内有害气体的检查。若检查到的CO浓度超过规程规定,立即封闭,并向总指挥小组汇报。
8、在启闭期间,检查到的有害气体浓度满足《规程》规定,按正常启闭排放瓦斯工作程序进行。
9、启闭期间,必须在闭前挂一台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10、瓦斯排放结束后,排放瓦斯组长向总指挥汇报,总指挥下达瓦斯排放结束命令后方可通知撤岗。
11、排放瓦斯结束后,该头瓦斯检查员必须对排放瓦斯巷道的硐室、高冒顶处进行瓦斯检查,只有其瓦斯浓度小于0.8%后,方可恢复送电。
参加排放瓦斯人员的岗位及职责表
